让“幽灵外卖”见见光-每日焦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胡立彪
一家在某外卖平台评分很高的餐饮店铺,却被查实其在外卖平台公示的地址“实地查无”,其外卖实际接单处在另一个地方。更令人惊讶的是,该店铺经营者在外卖平台上共开了12家店铺,手握12张营业执照,经核查10张为虚假证照。这是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一次执法行动中查处的一起案件。目前,外卖平台已对这12个店铺进行了下架处理。
“阴阳地址”“多店一证”等问题在外卖领域并不少见。有的平台商家没有任何证照资质,靠套用别人的餐饮证照违规经营;有的平台商家无实体店铺、无工商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可谓“三无店铺”。有人将此类外卖店铺称为“幽灵外卖”或“影子店铺”。它们的存在,不仅对食品安全造成威胁,也严重干扰正常的外卖餐饮市场秩序。
“幽灵外卖”并非现在才有的现象。早在2016年,媒体曾曝光外卖平台存在“阴阳地址”“盗证套证”“僵尸复活”等问题。餐饮行业人士披露,外卖市场有一些“中介”,专门替人代开线上店铺。随后,这些“幽灵外卖”通过付费推广(购买广告位)的方式进入平台搜索显示前排,成为“热门店铺”,误导消费者下单。
还有一些商铺并不直接制作外卖餐食,而是接活转单,即只做线上商业包装,通过在平台注册虚假的“影子店铺”引流,然后交给线下合作制作点进行操作。这种“影子店铺”类似经销商,其每转单一次都会从中赚取一笔差价。而接单的线下制作点大多为实力较弱、急需客流的商家,他们不需要多大的场地(有的根本没有门店,制作地隐藏在街巷深处),也不需要交加盟费、进行专门培训等,投入成本较低,相应地可多赚取利润。但这种“幽灵外卖”会埋下安全隐患。一方面,线下操作点往往忽视食品卫生安全。文首提到的案例中,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那家餐饮店铺时发现,其操作间面积很小,没有制作生食所需的专间,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已经过期,且冰箱内生食、酱料等没有封膜加盖,也没有时间标签。另一方面,“幽灵外卖”经营者为了赚取更多差价,往往会走“高定价低品质”的路线。有媒体曾报道,某地一位消费者在外卖平台订了一款标价近300元的蛋糕,但“幽灵外卖”送来的蛋糕品质极差,用的都是低档原料,只值50元。
“幽灵外卖”的转单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消费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且,对于其他正规商家而言,这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应当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幽灵外卖”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办法》还规定,外卖平台应建立并执行审查登记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管理部门报告。不过,现实中外卖平台的审查机制并不完善,一些平台的审查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为“幽灵外卖”留下生存空间。有媒体记者利用其他业主身份信息以及有明显PS痕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门店照片,竟然顺利通过了某外卖平台的资格审核。
基于此,要治理外卖平台乱象,把“幽灵外卖”亮在阳光下,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强制性,加大处罚力度。尤其要进一步明确平台责任,要求其认真履行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和监测义务,规范付费推广机制。对因失责让“幽灵外卖”钻了空子导致不良后果的平台,追究其连带责任。另外,可建立外卖小哥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外卖小哥揭发“幽灵外卖”。消费者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发现“幽灵外卖”,要向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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