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陪拍业态”配好契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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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拍服务既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拍照需求,提升了游玩体验,也活跃了市场业态,增加了灵活就业机会,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模式。对“陪拍业态”应该秉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同时采取建设性措施予以规范引导,助推“陪拍业态”进入契约轨道,规范陪拍服务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陪拍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李英锋

“65元一小时,包妆造,探店费用和路费客户报销。”近日,陪拍在小红书、微博以及抖音等各大社交平台掀起一阵热潮。作为一种新兴行业,陪拍行业目前仍以个人互约为主,在履约和安全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平台化经营陪拍的公司应运而生,在平台形同虚设的审核环节下暗藏风险。记者分别以陪拍者和用户两种身份注册,以用户预约时竟匹配到了自己注册的陪拍账号,不过标价竟比记者注册时的报价翻了一倍。(据7月28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自己出去游玩拍照不方便,只能自拍大头贴?找陪拍解决。男友或女友缺乏拍照的耐心或技术?找陪拍解决。闺蜜争抢拍照时间或角度导致拍照不过瘾?找陪拍解决……有人有游玩拍照的需求,有人有陪同拍照的时间、设备、技术、经验,双方一“拍”即合,一次陪拍服务的交易或合作就达成了。

目前,除了有少量商家提供的陪拍服务属于经营性服务,大多数陪拍服务发生于个人之间,属于劳务服务。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陪拍服务并未被相关法律法规拉入负面清单,有生存发展的市场空间和法治空间。这种劳务服务与陪逛街、陪游、陪诊等劳务服务的性质一样,都是陪伴经济的一部分,既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拍照需求,提升了游玩体验,也活跃了市场业态,增加了灵活就业机会,让陪拍服务者增加了收入。显然,这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模式。

但是,陪拍服务拍出的也不都是“美颜”和“笑脸”,有时也会拍出“丑颜”“愁脸”“气脸”甚至“哭脸”。有时候,商家或提供服务的个人为了吸引客户,促成交易,会对拍摄设备、技术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客户,而到了陪拍体验环节,客户才发现陪拍效果很差,与陪拍服务的宣传明显不符。有时候,双方约定比较粗糙,对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很容易发生“放鸽子”“不守时”等问题,引发服务纠纷。更令人担心的是,陪拍服务多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双方缺乏了解,如有人不怀好意,有可能出现骚扰甚至更严重的侵害行为,给另一方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或隐患。

尽管陪拍服务会有一些问题和风险,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对“陪拍业态”还是应该秉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同时采取建设性措施予以规范引导。社交平台等网络平台应加强对陪拍服务者和约拍者的身份、职业等信息的审核,可要求双方对相关的诚信、安全等义务作出承诺,对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监管部门应对居间平台或商家在陪拍服务营销过程中的虚假、夸大宣传行为加大治理力度,倒逼居间平台或商家增强自律意识,守住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向客户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陪拍服务信息。约拍者与陪拍服务者在沟通预约过程中有必要全面详细约定参与人数、参与者简要情况、起止时间、陪拍服务费用、地点、范围及质量、违约责任等事项,形成更完善的陪拍服务契约,对双方形成更明确、更有力的约束,促进双方提升履约质量,也从源头预防、化解陪拍服务纠纷。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还可考虑专门设计陪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或者网络合同简易文本,给双方提供参照和指引。

给“陪拍业态”做好“契约陪拍”,助推“陪拍业态”进入契约轨道,是规范陪拍服务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陪拍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措施,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值得重点关注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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